2024/竞标-河南省信阳市行政中心办公区主停车场充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受信阳市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信阳市行政中心办公区主停车场充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利用信阳市行政中心办公区主停车场建设,一期建设充电车位36个。配置1套720kW及1套480kW快充设备,覆盖20个车位;配置16台7KW交流桩,覆盖16个车位。其余车位需预埋电缆通道线管,后续根据新能源车辆增长情况加建充电桩。
5、采购内容:信阳市行政中心办公区主停车场充电站项目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充电桩安装、系统调试、性能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培训、协助工程验收(包含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保险(含工程保险及人员保险)、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保期内保修服务(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则提供相应月份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1施工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2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2.1”“2.2”项供应商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3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2)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响应文件内。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
注:1.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若为电子版证书,则出示电子版查验),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1份。2.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凯发国际首页